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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网民寒冬求暖气官方督促施工尽早实现供暖(河南网民寒冬求暖视频播放)

时间:2024-04-25 07:48:18 阅读: 作者:gong2022





原标题:河南网民寒冬求暖气 官方督促施工尽早实现供暖



谢伏瞻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委书记留言



陈润儿同志简历 | 给河南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1月30日电 (李政杰)“业主们的暖气安装费用在2011年就已交金銮开发商,开发商违规挪用,至今仍没有将业主们的暖气安装费交给热力公司,导致小区至不能供暖。5年过去了,我们在一年又一年的寒冬中苦苦等待。”近日,一名网民给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留言称,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实情,早日解决供暖问题。

洛阳市110联动办对此作出回复表示,经老城区政府核实,10月24日,开发单位已与市热力公司签订了供暖合同,先施工到位再供暖,项目指挥部将继续督促其尽快施工,争取早日实现供暖。

【网民留言】

业主们暖气安装费用自2011年已交金銮开发商,开发商违规挪用,至今仍没有将业主们的暖气安装费交给热力公司,导致小区至今仍不能供暖。5年过去了,我们在一年又一年的寒冬中苦苦等待。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实情,为民做主,早日解决供暖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老城区政府核实,10月24日,开发单位已与市热力公司签订了供暖合同,先施工到位再供暖,项目指挥部将继续督促其尽快施工,争取早日实现供暖。

【网民留言】

现在县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都实行职级并行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岗位人员也都能评聘职称晋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什么都不能,年初说进行职员制试点,请问一下现在试点进行到哪种地步了,我省有没有试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人社局核实,县区事业单位职级并行已进入尾声,市直事业单位职级并行目前尚未接到省里通知,时间未定。

【网民留言】

我们是襄城县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问省长几个问题,祈求答复:1、干部工资新工资制度什么时间能实行 2、职级并行什么时间实施 3、公务员车补什么时间落实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干部新工资制度实行时间的问题。经调查,襄城县人社局严格按照豫政办[2015]89号文件精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从2014年10月1日起执行文件标准对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2016年7月1日后我县按照豫人社薪【2016】17号文件精神执行,最新工资标准自2017年1月1日兑付。 2、关于职级并行何时实施的问题。经调查,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予人社[2015]59号),第二条: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2015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4号)印发之日起实施。襄城县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作从去年11月份开始,通过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对已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填写《河南省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现已上报省公务员局待批。 3、关于公务员车补何时落实的问题。经调查,襄城县财政局积极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到目前全市公务员车补均未执行。我县公务员车补财政部门已根据文件要求测算完成。下一步,襄城县财政局将按照相关制度和上级要求,根据全市的情况积极配合各部门把工作有序推进。

【网民留言】

本人于9月份在荥阳市购置一套二手房,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现在已和卖家进行交税、过户等手续,房管局部门已经出局房屋交易确认单,接下来的手续是去不动产局登记确认信息,可是不动产部门查询得知该房屋的开发商建造楼房超出了当时的规划面积(土地未被查封或者抵押,是超过了规划的面积)现在不动产以此为由迟迟不为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恳请书记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荥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类问题是遵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的有关要求,即“不动产进行登记,要求房地合一,房产合法的同时,土地也要合法”才予以受理办理登记业务。留言反映交易的楼房所占土地超出规划地面积,这是属于土地不合法使用现象。只有在其房屋地下土地超出规划的面积取得合法手续后,才能对其交易房屋进行不动产权登记。另外,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需要在其内页上粘贴房屋分户图和宗地图,反映人所交易楼房所占土地超占,致使其宗地图无法出据。因此,该情况暂时不能受理。 有关部门针对不动产登记办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待相应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予以解决。

【网民留言】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们是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社区郑河小区的居民,我们居住在郑州市郑东新区盛和街一号院,我们作为受害群众给领导反映我们遭遇到的不法侵害: 一、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社区(以下简称祭城社区)和河南诚海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位于郑东新区盛和街郑河拆迁安置小区3号楼北侧的爱东居项目土地,该块土地属于郑河村的村集体土地。在该土地上建筑开发房地产祭城社区和村委会并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也没有召开村代表会议,擅自伪造村民签字到郑东新区规划局备案开发房产。二、祭城社区和诚海公司开发的爱东居项目并没有规划许可证,我们村民到郑东新区规划局查询后被告知该项目并没有获得规划许可证,只有祭城社区和郑河村委会提交的说是全体村民同意的证明。我们全体村民根本就不知情,也没有任何人还征询过我们的意见,也没有任何机关和单位给我们说过这个事,村民完全是不知情的。 三、祭城社区和诚海公司开发的爱东居项目在没有任何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已经在2016年8月份开始施工。该项目主体为高层建筑,与我们村的三号楼间距只有15米,明显不符合国家的规定,而且在施工后导致我们村的郑河三号楼已经开始出现地基下沉、墙体和地基出现裂缝,而且裂缝越来越大。村民都整天提心吊胆不敢回家住,如果继续施工下去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严重后果。 我们村民把这些实际情况先后到省信访办、市信访办和郑东新区信访办反映,但都相互推诿,没有下文,祭城社区书记声称谁也阻拦不了该楼的建设。现在他们违规开发的建筑对我们的楼房造成严重损害,楼体裂缝越来越大,我们村民现在是有家不敢回,有房不敢住。我们村民实在是无处说理,只能寻求政府的 助,我们相信政府,相信党会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和解决办法,以维护我们村民的合法权益。 郑河一号院3号楼36户全体居民 2016年11月11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关于反映爱东居项目村民不知情的问题,经了解,祭城社区于2012年3月12日召开两委、各组干部、党小组长会议,并于2012年3月14日召开群众代表会议,一致同意由祭城社区联合开发商开发盛和街与熊儿河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祭城备用地。 关于规划手续问题。1、祭城社区备用土地(郑政东出〔2013〕18号),于2013年10月18日完成土地挂牌出让手续,由河南诚海置业有限公司竞得。2、2013年11月1日由河南诚海置业有限公司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合同编号“410100-cr-2013-0521-729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2014年3月25日该地块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于2014年5月9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4、根据郑地名委〔2014〕57号文件,正式命名此联合开发项目为“爱东居”项目,并予以备案。 关于楼体受损问题。经了解,河南诚海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但2014年11月18日接到郑州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通知,因轨道公司5号线隧道经过爱东居项目区域,在基础部分技术上有冲突,需要暂停施工,修改设计方案。直至2016年9月重新施工。由于地铁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不影响地铁全线贯通,并保证居民房屋安全不受影响,祭城社区和河南诚海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向三号楼的居民作出承诺:该项目只建设到出正负零,如在此阶段出现房屋裂缝等问题,将对该房屋检测、评估并做出经济补偿,对以后在建设过程中房屋出现裂缝等问题,将认真研究补偿措施,待和居民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施工。

【网民留言】

遇到一个困境,肺腺癌需要化疗用药,同一个病房,可是医生说培美曲塞这个药物目前新农合可以报销,居民医保不能报销。现在的情况是农民收入不低了,可我们居民什么收入都没有。尤其得了肺癌,更失去了劳动能力,家里的天塌了,目前经济十分紧张,不求报的多,和新农合一样能报销一部分就行。 恳请领导能否近期改变河南这条不合现实情况的限制规定,或者给与 助或补助。 谢谢您!祝您身体健康! 盼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人社局核实,新农合系属卫计委和居民医保是不同类型的险种,两者没有可比性,居民医保药品报销依据国家和河南省制定的医疗报销目录,目录内的予以报销,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向省人社厅建议。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荥阳市王村镇薛村13组的村民,我们于11月10日接到上级领导的通知,我们村子要被拆迁。对于此次拆迁,作为村民,我们理应支持。但是,对于拆迁安置相关措施,我们始终不清楚。 首先,公告中(如附件图片)提到的《王村镇路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没有公布于众。我们始终不清楚安置补偿的细则,为什么不遵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其次,普通村民始终没有临时的安置措施,尤其是老人,村里已有很多70岁、80岁甚至90岁以上的老人,如何临时安置?上级领导也没有给出答案。 再次,今后的安置房屋如何分配,是否按照拆迁面积一比一兑换,还是另有措施?我们已有前车之鉴:之前省道s314(即沿黄快速通道)涉及到附近村子的拆迁工作已经结束3年4个月了,s314早已通车,但安置房仍然没有建成,什么时候建成无人知道;建造工程经常暂停,据建筑工人反映是没有资金支持。还有安置房的分配细则始终不明不白,上级领导始终没有将安置房的分配措施公布于众。能否做到拆迁面积一比一兑换?如果不能,普通村民怎么承担起高昂的安置房费用?当时的补偿大约500元/平方左右,但是新建安置房950元/平方。 希望能否得到书记的回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了解,南水北调干渠横穿荥阳市王村镇境内,并与连接连霍高速和s312线(即沿黄快速通道,原s314线)的主要干道——石化路相交汇,交汇处有一座桥梁(简称石化路桥),由南水北调工程指挥部设计修建,桥梁设计承载能力20吨,2011年建成通车。2015年s312线建成通车后,客货运输车辆,尤其是重型载货车辆剧增,因此也增加了石化路大型客货运输交通流量,导致石化路桥承载能力与交通流量严重不匹配。如长期通行重型货车而不加限制,则石化路桥必然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自2016年3月份对石化路桥实施限宽措施的近一年时间以来,虽有效限制了经由石化路桥的大客车、大货车的通行,但却严重影响了当地企业、群众出行和镇域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听取上级政府、地方村委及群众多方意见的基础上,交通部门提前规划,拟在石化路桥南,经邢村(薛村第1、第13村民组)向西规划一条道路连接s312线,解决重车绕行石化路桥的问题,以保障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方便旅游大巴车和重型载货车通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目前,王村镇政府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调查,仅仅是调查每户的附属物情况,并未要求群众立即进行拆迁。提前进行邢村的附属物调查工作,是对实施该工程的调查摸底,以做好工程实施的先期拆迁资金预算和后期安置资金预算。如确定将来进行拆迁,每户的附属物补偿标准严格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4】142号)进行丈量、清算和补偿。安置办法也将会按照《王村镇路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执行,因调查摸底工作尚未结束,《王村镇路网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无法定稿,因此未进行张贴公布。 s312线拆迁群众安置楼建设缓慢的原因。s312线拆迁群众安置楼建设最初因拆迁群众和被占地群众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社区位置选址不能确定,为使双方群众意愿尽量得到满足,镇政府对社区地址多次改动以致影响工期三个月;社区选址后因降水工程影响工期六个月;随后2016年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行工地施工环境整改,导致安置楼建设陆续停工四个月。以上诸多原因使社区安置楼建设被迫延期。 下一步,荥阳市会加强督促督导,全面服务社区建设,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力争2017年5月将完成社区建设任务,让s312拆迁群众尽早搬入新居。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登封市送表矿区丁村得一位村民,我们村通通往送表矿区得是一条乡道,但是却没有通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送表乡马窑村、丁村为登封市最西南方向的两个行政村,与汝州市交界。目前,通往上述两个行政村的主要道路为乡道y015。 经调查,现有的登封至汝州线城乡客运班线穿越丁村、马窑等行政村地界,但因乡道y015在东送表车站对面和西马窑村往丁村方向设置了限宽设施,而登封至汝州客运班车为中型客车,车体宽2.4米,比路障设施宽20公分,车辆无法通行,登封市现有的城乡客运车辆未从网友所处行政村的乡道通过。此外,如需改变目前现有跨地市班线的经营路线,需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审批。 下一步,登封市交运局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网友反映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并及时关注道路出行状况;同时,加强与汝州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共同为方便群众出行作出积极的努力。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 您是关注民生的好书记,向您谏言一件事,许昌县s220-许繁路三桥至毛屯刘段道路路基严重被晚上过往的大卡车给压毁,给附近村民出行带来严重不便,已经有一年多了,没人 我们解决,啥时间给我们老百姓修一修路,让来百姓出行方便一些,还有这条路能不能加宽,路边安装路灯,晚上下班非常不安全,骑电动车经常在这条路上摔跤。 书记请您尽快 助我们老百姓解决这个民生问题,我们需要出行安全,谢谢我们的好书记!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许繁路三桥至毛屯刘段始建于1999年,于2008年进行过一次大修。由于该段路路龄较长,加之近年途经该路段的重型车辆增多,致使该路段破损严重,给群众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为改善公路路况,许昌县公路局多次对该路段进行小修处理,但仅靠日常小修保养已无法恢复公路路况。就此问题,许昌县公路局已向市公路局进行了汇报,市公路局安排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后,也已向省公路局报送了大修实施方案的申请,待省公路局批复后即可办理招投标手续,实施公路大修工程。在大修项目未实施前,许昌县公路局将努力做好该路段的日常管养工作,以保障道路的安全通行。

【网民留言】

国道年年中断,闹心路何时能变民心路? 栾川庙子至老界岭隧道公路又要中断通行,311国道栾川庙子至老界岭隧道段,2015年以来被洛阳市公路局持续折腾。 “民心路”变成“闹心路”,来往行人和游客怨声载道。 311国道栾川庙子至老界岭隧道段是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内的一条重要通道,是连接尧山、白云山、老君山、老界岭、西峡恐龙遗迹园的旅游要道,每天车流量很大。2015年5月开始,洛阳市公路局在此段大作文章,先是5月至8月中断通行,路面重新铺油,通行2个月后又中断通行整修隧道一直到今年8月。公告显示2016年6月隧道竣工通行,却拖延到8月底,刚刚通行两个月,现又发公告中断通行,说是拓宽道路。中断通行时,所有车辆绕行100多公里,在嵩县白河崎岖的县乡公路上颠簸,最倒霉的是不了解情况的外地游客,高兴而来,扫兴而去。 人们最不理解的是去年道路铺油时为何不修隧道?两个月后修隧道时为何不拓宽公路?现在拓宽公路时为何不能路面一半一半修,从而保证客车和小车继续通行而方便人们出行? 人们还有疑惑,“311国道栾川庙子至老界岭隧道段工程”是哪个单位立项、设计、施工,工期如此不科学的安排、施工进程如此拖延、“南北大动脉”如此肠梗阻,南阳协调无能?洛阳有意为之?呼呼省政府主管部门顺民心解民意,主动协调 ,将此段闹心路尽快变为民心路!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栾川县政府核实, 2015年至2017年,g311徐西线栾川庙子至界岭段包括道路和隧道已经或即将维修3次,三个项目资金拨付渠道、使用渠道以及管理、施工单位和批准时间均不相同,具体情况如下:第一次时间为2015年5月至6月:该期工程为洛阳市干线公路养护中修工程项目(即网民所反映的“铺装柏油路”工程)。2015年是全国干线公路检查评比年,年初该线路被初步确定为河南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线路,为以良好路容、路貌迎接全国公路大检查,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为豫公路养[2015]65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河南省2015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中修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5月初对栾川庙子至界岭段11.5公里道路实施路面铺设中修工程,6月底结束。因该段道路地处深山区,受限于坡陡、弯急、临河、临崖等险恶地理环境,无法修建便道,同时又因原路面仅有7米(有的地方只有6.5米),我们充分考虑安全方面等多方面的因素,施工期间采取断行措施,并合理确定绕行线路(见2015年4月27日《河南日报》公告)。第二次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该期工程为老界岭隧道养护大修工程。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为豫公路养[2015]103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5年干线公路桥隧改造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建设单位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由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承建,2015年10月份对老界岭隧道衬砌渗水及路面坑槽病害进行维修,计划工期8个月,后因多方原因延迟2个月。为确保隧道安全施工,施工期间采取断行措施,绕行线路见《河南日报》公告。另外,隧道南北口设置的闸杆是施工单位即郑州市路桥工程公司为便于管理设置,截至目前栾川县公路管理局无收到任何关于每辆车收费200-500元通行费用的投诉。 第三次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该期工程为国道311栾川县蒿坪至界岭段改扩建工程,是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同意省道327线杞县西关至开封市城区段改造工程等41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豫发改基础函[2013]239号)文件精神,国道311徐西线栾川县蒿坪至界岭段5.314公路道路改建工程被列入修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具体由栾川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实施,目前开始全面动工,为确保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仍采取断行措施,时间从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6月24日,绕行路线为:1、栾川至西峡:栾川(伊卢线)-卢氏(209国道)-卢氏五里川镇(高兰线)-西峡双龙镇(311国道)-西峡;2、西峡至栾川:西峡(311国道)-西峡双龙镇(高兰线)-卢氏五里川镇(209国道)-栾川。(见2016年10月23日《河南日报》公告)。上述三项工程施工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到县、市、省相关单位办理完善批复手续,并在要求的各级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

【网民留言】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 摩天岭数万名群众出入不便。 这里不通公交车。 群众出行非常不便, 离最近的s328公路, 步行要走一个小时左右。而且现在的村村通道路损坏严重,电动车都不容易通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伊川县政府核实,县公交公司已对该线路专门进行了调查,目前路面路况暂不适合开通公交车,待条件具备时将开通公交车,方便周边群众出行。

【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省偃师市金盾驾校的一名学生,目前在学校科目三,发现科目三存在着很大的舞弊行为,学员交600块钱给教练,科目三考试中会有考官 你踩油门,刹车,离合。暗中作弊。教练也是一再的劝我交钱来考试。希望领导能够严惩不正之风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偃师市政府核实,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证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安全员和考试员不参与项目评判,考试结果由计算机管控系统定时上传,没有人工操作评判项目。科目三考试车辆安装有保障考试安全的副刹车,考试车辆随车安全员只负责考试过程的安全保障, 网友所说的“油门、离合可以由安全员操控”不属实。金盾驾校负责人已写出保证书,承诺若发现教职员工收取费用,将对有关人员予以辞退。 若网友对考试过程有异议,可在考试结束三日内申请查看监控录像,或拨打驾管所电话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379—67550909。

【网民留言】

谢书记:你好,马上就2017年了,可咱们省2016年公务员考试至今尚无明确答复,有关部门一味“目前尚无确切消息,请耐心等待”的回答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请给广大有志于公考的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青年们一个明朗的答复,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实事求是,别总用一些很政府,很官方,很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答案敷衍我们这些年轻人,您的关注和确切回答将决定他们是否能有计划,有规划的设计他们的生活和人生。谢谢!

答复意见:

省考时间已经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发布,请查阅。

【网民留言】

洛阳市金城美邻,开发商福温置业将小区土地用作抵押贷款,导致业主交房俩年后依旧无法办理土地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国土局核实, 不动产登记为依申请而发生的登记行为,因此需要开发商主动申请方可受理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快慢在于开发商,如开发商不申请、不办理,业主可依据购房时签订的购房合同,通过法律诉讼程序,强制开发商履行合同义务。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书记您好: 您是关注民生的好书记,向您谏言一件事,许昌县s220-许繁路三桥至毛屯刘段道路路基严重被晚上过往的大卡车给压毁,给附近村民出行带来严重不便,已经有一年多了,没人 我们解决,啥时间给我们老百姓修一修路,让来百姓出行方便一些,还有这条路能不能加宽,路边安装路灯,晚上下班非常不安全,骑电动车经常在这条路上摔跤。 书记请您尽快 助我们老百姓解决这个民生问题,我们需要出行安全,谢谢我们的好书记!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许繁路三桥至毛屯刘段始建于1999年,于2008年进行过一次大修。由于该段路路龄较长,加之近年途经该路段的重型车辆增多,致使该路段破损严重,给群众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为改善公路路况,许昌县公路局多次对该路段进行小修处理,但仅靠日常小修保养已无法恢复公路路况。就此问题,许昌县公路局已向市公路局进行了汇报,市公路局安排工作人员经过实地调查后,也已向省公路局报送了大修实施方案的申请,待省公路局批复后即可办理招投标手续,实施公路大修工程。在大修项目未实施前,许昌县公路局将努力做好该路段的日常管养工作,以保障道路的安全通行。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伏瞻书记:您好,位于洛阳市老城区魏紫路(原道北五路)的经适房明阳佳苑(原名富阳佳苑),二期工程d区,自2015年6月起,在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情况下(基础设施不到位,绿化不到位,水电不通,电梯不通)欺骗业主们交房,经询问有关部门,该工程并没有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属于违规交房。开发商联合物业在收取不符合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的物业费用后(一次强制收取一年物业费),自2015年6月23日起,售楼部通知的所谓的交房日,交房时未交付给业主《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至今该经适房小区仍旧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未按照合同把合格的房子交付业主使用并赔偿延期交房违约金,后续办理房产证工作更是没有开展,开发商“洛阳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给业主们一个合理的答复,至今我还没有接到能够合格交房的通知,洛阳市住建委给出了回复“该项目因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存在纠纷,不能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材料,故无法组织竣工验收”,在此全体业主想请求省委政府问问相关部门,经适房是政府监督工程,如今出现这样的问题,1、该由那个单文负责解决这些问题;2、后续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3、什么时候能够解决好这些问题。请市委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解决好老百姓的基本诉求。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住建委核实,现该项目已基本完工。目前因建设、施工单位存在分歧,不能提供验收法定材料,导致建设单位无法组织工程参建各方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网民留言】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最后一句: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想咨询一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否可以不予发放?

答复意见:

2016年5月27日,省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关于产假天数的规定与《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中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规定存在差异。群众陆续来信、来电和网上咨询,对此,我厅高度重视,就相关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法工委等部门进行了汇报,起草了修改《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建议,并提交厅务会进行了研究。但是,由于《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属于地方规章,对此进行修改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还需要一定过程。因此在新规定出台之前,我省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暂按《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下一步,我们也将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新的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后,做好衔接,以保障广大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关于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条款的解释,请咨询河南省人大法工委。

【网民留言】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白沙镇 摩天岭数万名群众出入不便。 这里不通公交车。 群众出行非常不便, 离最近的s328公路, 步行要走一个小时左右。而且现在的村村通道路损坏严重,电动车都不容易通过。 没人来解决啊!有没有人来解决几万人的出行难问题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伊川县政府核实,我县公交公司已对该线路专门进行了调查,目前路面路况暂不适合开通公交车,待条件具备时将开通公交车,方便周边群众出行。

【网民留言】

汝阳县靳村乡鱼山村玉盘新村盖的平房顶柯子没拆就出现裂痕,村某些干部还大言不惭地在贫困户会议上讲村领导天天有人在工地值班,这就是村委领导自已做主找的工程队,现在以每平方590元的价格卖给贫困户(不包括地基处理费2万元),这样的房子质量贫困户还敢住吗?希望书记在日理万机中抽出一点点的时间给贫困户做个主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汝阳县政府核实,网友所反映的问题涉及3户,鱼山村两委在与3户农户沟通后,责令建筑队立即补救,采取拆除屋顶重建方案对裂缝问题进行处理。靳村乡鱼山新村建设户型为142平方米,每户缴纳2万元地基处理费用及建设款4万元,由此计算房屋建设费用为282元每平方米,并没有网友诉求中反映的以590元每平方米卖给贫困户的现象。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 长葛市董村镇董张路于今年夏天被一台挖了一面,说要把路面改造,可半年己过又说又修了,什么时时候修没准,可如今路面己大坑连小坑,如遇下面天更是一个个坑塘,附近百姓怨声连天,又加上小镀锌拉货车接连不断,请问如不修何必挖成那样,挖了又不修不管百姓们死活,请谢书记严查。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长葛市董张路系董村镇的一条南北大通道,南接石象镇。因年久失修于2016年8月开工改造,建设方为长葛市交通局。在施工期间,因原材料紧缺,造成停工一月有余,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长葛市交通局与施工方多次协调,施工方多方采购原材料,现已复工,目前道路正在抓紧改建。 下一步,市政府将协调董村镇、市交通局、施工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尽快完工和广大群众出行通畅。

【网民留言】

偃师市恒硕华庭项目是建设几栋26层高楼,这些高楼北边不足60米元有两栋六层家属楼(偃师中行和运管所家属院),严重影响后面100多住户的采光,请问这个项目规划局是怎么通过审评的? 这个项目在没有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建设,影响周边环境。 请书记主持公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偃师市政府核实, 恒硕华府房地产项目位于偃师市槐新路与首阳路交叉口东北角,由洛阳市恒硕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6年4月7日,该项目平面规划图获批使用,项目占地30.68亩,总建筑面积81844.27平方米,设计为两栋26层、两栋25层、一栋7层底商住宅楼。2016年8月,该项目五栋楼及地下部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项目批准前后,市规划局等部门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公示。 关于网友反映影响采光问题,根据恒硕华府项目日照分析报告,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关于环评价手续问题,2016年9月18日,市环保局已向洛阳恒硕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该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完善之前禁止施工。2016年11月15日,该项目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建设,2016年11月18日已被强制断电,待其完善环评手续后恢复供电。

【网民留言】

关于洛阳市郑州路与联盟路交叉口联盟a区问题,已经向洛阳涧西区政府反映过多次,小区破窗开店至今无法制止,郑州路办事处办事不利相互推诿。现如今由于小区外公用停车位(该车位属于小区用地,后由业主出钱硬化划为共用车位))都让出租门面占用无法停车,部分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小区位置装地锁停车,接手小区管理的郑州路办事处只知道收物业管理费,无视私装地锁的行为,小区管理一片混乱,造成很多业主不交管理费。强烈要求将小区外装上护栏治理破窗开店行为,还小区共用车位并拆除小区内地锁,还小区全体业主一个公道!! 另外,郑州南路由君越兰亭开发商打通了一半,旁边一拖集团过渡房至今无法拆迁,路两旁尽是小摊贩,通了一半的路几乎被封死!!!网友投诉至高新区,高新区回复是涧西区管,君悦蓝庭开发商回复附近居民说郑州南路因为没有全部完工无法交付市政。开发商、高新区、涧西区互相扯皮,现在郑州南路成了附近居民的伤心路。现如今怎么还会有这种几不管地带!!恳请书记管管这种乱象,附近居民感激涕零!!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涧西区政府核实,关于小区破窗开店问题,涧西区房管局下达法律文书,并将此事上报区政府办等待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办事处全力配合;乱装地锁问题,物业已经通知业主限期内自行拆除,时限过后,物业将安排专人强行拆除业主自行安装的地锁;郑州南路问题,该道路现仍属于施工中道路,尚未竣工交付使用。针对该道路上商贩占道经营情况,将协调高新区相关部门,同时督促君悦蓝庭开发公司共同治理。

【网民留言】

我是洛阳市洛龙区唐城御府小区,暖气今天开始供暖,没超过2个小时就坏,每年都是这样,总是一直坏,一直修,一个冬天得有大半时间是这样,投诉到各种热线,没能解决这个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水务集团核实,唐城御府小区实为我公司总表管理客户,由物业负责内部用热管理,我公司在该小区供暖正常。据了解,小区因内部故障影响供暖,物业公司正在抓紧维修。具体问题可向物业咨询或向物业办反映。

【网民留言】

长葛市区视察路有一家化工厂,晚上一直偷偷生产,酸气扑鼻,附近居民多次反映,仍在生产,北临部队驻军及居民区,对官兵及居民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15年9月22日反映到许昌市长信箱,至今未处理。请领导关注!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民反映的“视察路化工厂”全称是河南宇新活性炭厂,该厂位于长葛市视察路东段北侧,主要从事活性炭加工生产销售。该厂主要设备是粉碎机、搅拌机、成型机、窑炉;主要原料是煤、糠醛渣、脱硫剂等。 该厂1989年建厂,是八七村的集体村办企业,随着城市的发展,周围居民逐步增多,该厂废气、粉尘污染问题未能整改到位,市环保局2014年就对该厂下达了停产通知书,并采取了断电措施,使其失去了生产能力。 接到群众举报后,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6年11月8日上午,9日晚上对长葛市宇新活性炭厂进行了两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厂原有12套活性炭碳化窑炉已废弃,无生产迹象;现场未闻到刺鼻气味;该厂目前从事活性炭的购销,厂区西南侧有少量活性炭在晾晒,无“三防”措施。鉴于该厂晾晒产品无“三防”措施的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清除晾晒产品,截止目前该厂已清除晾晒产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力度,严查污染企业,给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长葛市何时发不动产证,土霸不能服法,合法的宅基地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发不动产证可减少占用可耕地,利国利民,早日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自2016年8月19日,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停旧启新”。前期因人员及工作职责整合、资料移交等造成的各项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业务工作已陆续正常开展。

【网民留言】

请问领导,为什么要将河南省的公务员考和国家研究生考试安排在同一天!就不能给我们毕业生多条路子走吗?希望领导能体谅一下我们,盼望领导解决。

答复意见:

你好!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其中涉及的笔试时间问题,是根据今年全省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请你认真选择和备考,祝你成功!

【网民留言】

长葛市何时发不动产证,土霸不能服法,合法的宅基地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发不动产证可减少占用可耕地,利国利民早日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自2016年8月19日,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停旧启新”。前期因人员及工作职责整合、资料移交等造成的各项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业务工作已陆续正常开展。

【网民留言】

定了这么久,今年的河南省考和研究生统考却定到了同一天,尊敬的领导,能不能把省考日子往前提或往后推,哪怕错一天也可以啊……跪求,理论上说定这个时间是否也要考虑下与这种全国性的考试是否冲突,我们的心血因为这样的冲突付诸东流,请三思!如若可以考虑我们的建议把时间安排得更合理,不胜感激!考试是死的,但是考试时间是人性化的,哪怕只错开一天,对我们来说就是天大的恩赐!跪求尽快答复,希望可以有更合理更人性化的安排!谢谢!

答复意见:

你好!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其中涉及的笔试时间问题,是根据今年全省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请你认真选择和备考,祝你成功!

【网民留言】

长葛市何时发不动产证,今天11月2日没有发,原来保证10月31日以前发,大河报10月27日报道10月27日全面发放,10月26日河南联播报道全面发放,而长葛市没有发放,发放不动产证利国利民,早日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自2016年8月19日,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停旧启新”。前期因人员及工作职责整合、资料移交等造成的各项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业务工作已陆续正常开展。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准备参加今年的研究生考试与河南省公务员考试,但精心准备许久,却发现两个考试安排时间冲突,我想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排,相关部门难倒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么,即将毕业的学生,面对日益激烈的就业形势,想要有更多的出路没有什么错吧,周围的学生好多都是叫苦连天,为更多的年轻人提供更多的机会不是相关制定考试安排人员的责任么,他们又有什么权利就这样不声不响的剥夺了应届毕业生参与考试的权利?还望书记您明察,给我们众多想要有更多机会为国家,为社会贡献自己力量的机会,多谢!

答复意见:

你好!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其中涉及的笔试时间问题,是根据今年全省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并报领导同意确定的。请你认真选择和备考,祝你成功!

【网民留言】

我们都是2014年10以后至2o16年7月以前的汝州市退休教师,我们现在领的还是以2014年9月份工资计箅的退休金,我们都是工资改革后退休,应该以改革后的工资计箅,我们曾咨询养老保险部门,回答说上面没有文件,这批人的工资没法计算。真的吗?工资改革两年多了还会没有文件?清书记过问一下,给我们个答复,我们心里也踏实一些!谢谢书记,给您添麻烦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回复。 按照《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豫政〔2015〕68号)文件规定:本办法实施(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并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办〔2016〕17号)文件规定:2014年10月1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期间已经到达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先按现行退休政策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其养老保险待遇暂按现行退休费计算办法核定。今后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中人”过度办法并结合“预增发”退休费情况重新核定养老金,多退少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2016〕7号)文件规定: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简称“中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综上所述,2014年10月后退休人员,暂按原退休费计算办法核定退休待遇,待《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中各项业务指数下发上线后,结合我省2014年10月至实行按月征缴发放前期间相关费用结算办法,对职工本人退休前应缴养老金进行结算,建立职工个人账户后重新核定职工退休养老金,并对职工本人实领退休金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网民留言】

第一:干的最苦最累的活,拿着最少的工资,早读晚自习都是义务的,比城市教师一周多八节课,一周至少20节的课,最多达到28节,一个月至少该多32节课,一年该多288节课。 第二:没有任何学习进修的机会,市里的老师还能接到这样学习的通知,而下面的教师从来没见过这方面的通知,偶尔从网上看见通知,领导就以下面教师少为由,直接推脱掉,不让你去学习,我们该以何种理由无怨无悔的快乐的在农村待下去呢? 第三:平模评先,指标少的可怜,有指标也是被那些“皇亲国戚”给占了。 期待上级领导能关注我们的生存和学习状态,公平公正公开,让我们也能公平公正公开地和城市的教师生长在同一片蓝天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 我们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有关信息不清,要素不全,尚无法办理。请您将有关情况详细整理后,再进一步反映,以利于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推进问题的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大人您好,我是安阳市文峰区钟楼西巷一普通居民,投诉文峰区北大街办事处不作为,对于钟楼西巷的小吃车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电线私拉乱扯视而不见,反而充当保护伞,对附近延街商户、居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小吃车占道经营让道路水泻不通,商户无法正常经营,因此发生冲突多起,但在黑恶势力的打压下只能隐忍。露天烧烤致使大气污染严重,气味难闻,附近居民民不聊生。电线私拉乱扯,树上、路边随处可见裸露电线,造成很大消防隐患。望书记大人看到后能速速解决,还附近居民、商户一朗朗晴天!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文峰区委调查处理。现将有

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了解,网友反映的钟楼西巷有一北大街办事处设立的临时便民摊群点,因管理不善,造成小摊贩扎堆经营,给周边商铺和居民带来不便。目前,北大街办事处已关停该摊群点,并对小摊贩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了清理整治。下一步,北大街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摊群点的规范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 我们是林州市工商局离退休人员,2016年8月,林州人社局在没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扣减了我们的一百多元养老金(如副科122元)。9月份在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人社局没有按照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份的养老金做为基数进行调增,使我们少增了养老金,损害了我们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问题发生后,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领导进行反映,都没有得到解决。请谢书记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给我们这些体弱多病的老人造福。多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安阳市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安阳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林州市委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了解,反映情况属实。其原因是工商局划归地方管理后,生活补贴较省管部门减少所致。目前,林州市工商局已向人社部门申请恢复退休人员工资待遇,需经省人社厅批准并修改退休人员信息后,方可按照原标准发放退休工资。 欢迎您继续关注安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谢书记您好,我是周口市沈丘县南吴营村村民,我在11月21日反映村庄道路维修一事,已经得到了回复,相关负责人通知我道路修理款项已经全部下发,村委会正在着手筹办此事。非常感谢谢书记百忙之中调查处理这一事项,为我村交通出行提供了很大的便捷。再次感谢省政府各位领导对我村村民的关怀!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欢迎你继续关心关注和支持沈丘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道路建设工作。

【网民留言】

你好,谢书记:我是南召县天悦同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名业主,于2015年初在该公司小区-天富广场购房,当时协议书说是2015年7月31日交房,后签正式合同时,开发商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单方改为2015年12月31日交房,后又一推再推,至今交房未果,况且工程已停工数月,至今仍在停工,我们全体业主每次的催促,售楼部都是敷衍了事。 我们全体业主的买房款有的是借的,有的是按揭,都是血汗钱,就因为想改善一下家庭的住房条件,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事,希望政府能多关心一下我们这些农民工,为我们主持公道。找过信访局,但直到现在工地还是停工的,希望书记百忙之中关注下次事,不胜感激,我们主要有以下几点共识,也是我们最起码的一些权益: 1准确的交房日期 2 所有违约金的支付 3 后期工程的质量保证(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做到监管) 4绿化覆盖率的达标 5配套设施质量和齐全度 如果以上几点开发商不能兑现,我们唯一的退路就是按合同要求退房,并按合同支付我们所有的违约金,还请市长大人在百忙之中能 我们解决此事,希望能引起领导的重视,再次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16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南召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关于网友反映的南召县天悦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约问题,已于2016年9月20日上午9时在南召县信访局2楼接待大厅,经县人大主任苗保旺接访,信访局、产业集聚区、建设局、房管局工作人员与该公司经理吕强、信访户李先生等48人见面。该公司经理吕强当场做出承诺:将于2016年农历11月(阳历12月)底交房。超期未交房事宜,待交房后该公司向购房户从物业管理部分会做出适当补偿,在场购房业主当场均表示同意。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首长您好!请关注下南召四季春小区房产证问题, 又一年即将过去,还没个准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15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南召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四季春花园由南阳市万裕集团四季春酒业公司开发,因证件不齐等问题,房产证办不下来。县里为此事专门成立了工作组,由城关镇政府牵头对此案进行详细地调查。目前该问题正在积极协调办理中,尽快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河南省南召县南河店镇高庄移民四村,规划为鸭河库区移民住房建房,每户为单位收取成品住房订金,2万/4人每套、3万/4人以下每套,这样做合理吗?如果交了订金,那么房子质量又如何保证?或者开发商收了订金又迟迟不盖又当如何?因去年开发商盖好的成品房质量差,无法与住户达成协商至今未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1月16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南召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南河店镇人民政府为确保高庄移民四村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报名搬迁户落到实处,村迁安委员参考外地搬迁经验,防止部分拟搬迁户到实施时不搬迁,预防搬迁户与建筑施工队产生纠纷,经研究决定上报搬迁的移民户,以户为单位,4口人以上(含4口人)的每户交2万元保证金,3口人以下(含3口人)的交3万元保证金。所交的保证金以后抵各户的建房款,除国家补助款外,多退少补。 待项目实施后,搬迁户房屋统一外观、统一质量、统一时间,由搬迁户自建,也可由搬迁户与有施工资质的建筑公司协商自建,质量由村迁安委员聘请监理公司及群众代表全程监管。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国家工作人员,因为逢年过节要回农村老家看望老母亲,在老家居住几天,虽然了解的不是很详细,但我认为还是要把一些感受和建议向您反映。若有偏颇,还请谅解。 我家在洛阳市宜阳县盐镇乡上庄村温沟自然村,人口约300多人。我没有进行详细的统计,只是通过老母亲的诉说、和村里若干人的交谈和自己所看,能够直接感受到现在村子的基本情况,年轻村民绝大多数到外地打工,有几十人跟随我村一常年在高速公路做维修劳务的工头做劳务,有些自己一家到义马等打烧饼生活,仅有10余年轻人和老弱病残的留在家务农,主要种植冬小麦,秋季种植烟叶、辣椒、玉米、红薯等,基本无人养牛、自己养猪的也很少等,犁地、收割基本使用小型机械作业。农村生活条件还是逐年在提高,居住条件也逐年在改善,村村通、闭路电视、网络、自来水等均已覆盖,但居住环境改善较慢,主要表现在农村的排污不成系统,厕所还是各家各户自用的旱厕,夏天臭味很浓,直接影响着农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再者我村附近建有一养猪场,因为粪便处理设施运行不好,可以说臭气熏天,到夏季村内苍蝇纷飞,是个传染病的隐患,该项目虽然已列入洛阳市督办整改名单,县乡也进行了督查整改,但只是进行了轻微整理,活动过后依然如故,今年国庆节期间回家发现苍蝇仍然很多,说句实话,我真担心会引发传染病。(猪场问题是个案) 鉴于以上现象和问题的存在,建议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时,要尽快开展农村排污系统建设,像丘陵类村落可以考虑每家每户自己进行水冲式厕所改造,国家投资在村子下游集中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管理费用核算后和水费一起缴纳。排污问题解决后,农村面貌将整体上一个台阶,一个山清水秀家干净、宜居的乡村将呈现在中原大地上,我们的乡愁和回忆会变得更加美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宜阳县政府核实,新大牧业2011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当时建设符合规划,距离村庄的安全距离在1000米以上,属于易养区。温沟是上庄的一个自然村,与义马市搭界,有人口460多人,3个自然村,盐镇乡属于农业乡镇,如有旱厕改造项目,乡政府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

【网民留言】

河南安阳搞蓝天工程,浮于形式,搞一刀切,不顾民生!安阳市梅东路入冬前开工了一条热力管道,施工期间多次被安阳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叫停,导致进度缓慢,至今未能完工!居民给环保热线打电话询问为何不让热力管道施工?回复称,“要服从大局”!11月初,居民家里的暖气管道已经试了水,如今天气寒冷,温度骤降,居民家里的暖气管道如果冻裂谁负责?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为了解决元泰·清华园等梅东路沿线用热小区的供热问题,我公司于2016年8月下旬开工建设了梅东路(文明大道至安钢大道段)热力管线,原计划于10月底完工。工程建设期间,受到了多次持续降雨的影响,工期一再延误,又恰逢我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活动,期间因我市出现了持续重污染天气,市政府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一级管控,我公司按照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文件要求,在管控期间,停止了一切土方工程作业。截止目前,梅东路(文明大道至安钢大道段)市政热力管线已安装完成,仅剩余回填工作,因土方运输车辆无法在市区通行,沟槽回填无法进行。现热力工程一直不能正常施工、按期为老百姓供暖已引起蓝天指挥部的重视,蓝天工程指挥部已递交申请,希望能批准热力、燃气、水等民生工程可以正常复工。申请得到批准后,我公司会加紧施工,力争在10日内完成该段管线的素土回填工作,使管网具备运行条件,以解决元泰·园中园的供热热源问题。

【网民留言】

二七区绿城花园小区内业主活动场地上现有多家露天餐饮,烧烤摊,炸串,烧饼,麻辣烫,炒凉皮等等应有尽有,前阵子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停了10来天,现在又开始了。他们说是交过钱了。物业允许他们干的。目前全社会都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请问陈省长,一个物业有权允许小商贩做影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事情么?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留言反映的情况,执法人员组织摊点经营者学习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条文和当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整治的形势。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62条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改正。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5家涉嫌油烟污染饮食摊点进行了自行整改,对经营工具、物品等进行了清理。目前,嵩山路综合执法中队已加大对该小区内的防控,防止油烟污染现象反弹回潮,确保居民有一个卫生整洁的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许昌市天宝路才修好四五年,一个小坑也没有,但全现在却全部挖掉面层又重修了,还修在了雨季,挖开2个月了,至今未通!

答复意见: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了解,天宝路魏都区辖区内道路长7.1公里,其中铁路以东路段2003年由市修建,铁路以西路段2005年由区修建。该道路是许昌市东西走向的主要通道,因车流量大,经过10多年的运行使用,不同程度出现了道路基础沉陷,路面裂纹裂缝、脱皮、麻面、跳车等道路病害情况。 2015年9月,市政府将天宝路全线改造任务列入2016年许昌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于2016年9月下旬实施,计划11月底前南半幅完工。为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项目建设,暂时采取半幅封闭施工。如果采取分段施工,交通压力虽然会有所减轻,但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天气变冷,水泥稳定碎石养护的时间有所增加。目前,全段半幅封闭施工,不但提高了水泥稳定碎石整体养护时间,也有效避免因过往车辆在没有养护到位的水泥稳定碎石上行驶,造成质量隐患的问题。 下一步,将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北半幅施工。在后续施工时,加大人员、机械投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上下班高峰期易出现拥堵的路口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疏导,减少路口拥堵时间,加大通行效率。

【网民留言】

2016年河南省考笔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017考研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两个时间冲突,使得相应考生需二选一,减少了一次考试就业机会。河南省省考相关部门没能替广大考生着想。请省长责令相关部门研究。

答复意见:

你好!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其中涉及的笔试时间问题,是根据今年全省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经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请你认真选择和备考,祝你成功!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岁末在即,我省16年公务员考试迟迟没有到来,相关部门也没有任何关于省考的确切消息。一年一度的公务员考试关系到数十万人,寄托着数十万家庭的希望,希望有一个确切说法,在此代表广大考生表示诚挚的感谢。

答复意见:

省公务员考录简章已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布,请登录查阅。

【网民留言】

上个月我给你们反映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与育才街向南走20米,在育才街路中间:有个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大广告牌!广告牌名字叫:亮点字牌广告!该违章建筑的大广告牌:于10月19号已经拆除!现在的问题是:该广告牌下面的铁柱子至今没有拆除,给附近百姓出行造成不安全因素! 我们从上个月多次向市老城区西北隅办事处反映无果! 请求:河南省委谢书记!陈省长!能督促洛阳市有关部门尽快彻底拆除育才街铁柱子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洛阳市老城区育才街部分群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老城区政府核实,该违章建筑已拆除。

【网民留言】

为了解决老弱病残下楼问题,希望省领导体恤民情,尽快出台加装多层旧楼电梯相关政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住建委核实,目前尚未接收到关于既有建筑增设电梯的相关政策文件。网友的建议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早日出台相关政策。

【网民留言】

洛阳市汝阳工业区空气污染严重!尤其是陶瓷厂排泄的污染物!整个园区周边,没有风的时候,满鼻子刺激味!汝阳服务区东边的厂浓烟直接掩盖了大楼。更有甚者,半夜睡觉至今被刺鼻子的气味惊醒,每个月都有一两次这种情况。领导多关注下吧!真是害苦一方百姓。我是这边经商的,现在实现不想待下去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汝阳县政府核实,群众投诉的汝阳县工业区,实为县产业聚集区,2008年规划开工建设,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0年6月22日经河南省环保厅以豫环审[2010]132号批复,规划主导产业为新型建材,特种钢材,辅助产业为煤化工,是我省首批确定的175家产业区之一。目前入驻企业34家,其中在产企业9家。县环保局已根据洛阳市大气治理攻坚战办公室安排部署,于11月1日开展了环境执法夜查活动,截至目前没有发现产业集聚区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停运现象。同时根据群众投诉情况,环保局将组织环境监察及环境监测站对产业集聚区入驻在产企业进行不定时暗查监测,确保县产业聚集区环境空气质量正常达标。

【网民留言】

政府领导好,311国道老界岭隧道两年来封闭施工三次,隧道内施工说的是八个月,结果延期,封了十个月。这才刚通行两个月又要封路,只是四公里路面加宽,完全可以修便道,可是洛阳公路局非要把路封死,弄的我们现在好多人都回不了家。望政府领导能核查此事,为民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公路局核实,2015年至2017年,g311徐西线栾川庙子至界岭段包括道路和隧道已经或即将维修3次,三个项目资金拨付渠道、使用渠道以及管理、施工单位和批准时间均不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时间为2015年5月至6月:该期工程为洛阳市干线公路养护中修工程项目(即网民所反映的“铺装柏油路”工程)。2015年是全国干线公路检查评比年,年初该线路被初步确定为河南省干线公路“迎国检”线路,为以良好路容、路貌迎接全国公路大检查,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为豫公路养[2015]65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河南省2015年普通干线公路第一批中修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5月初对栾川庙子至界岭段11.5公里道路实施路面铺设中修工程,6月底结束。因该段道路地处深山区,受限于坡陡、弯急、临河、临崖等险恶地理环境,无法修建便道,同时又因原路面仅有7米(有的地方只有6.5米),我们充分考虑安全方面等多方面的因素,施工期间采取断行措施,并合理确定绕行线路(见2015年4月27日《河南日报》公告)。 第二次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该期工程为老界岭隧道养护大修工程。经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批准,批准文号为豫公路养[2015]103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2015年干线公路桥隧改造项目第一批计划》的通知),建设单位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由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承建,2015年10月份对老界岭隧道衬砌渗水及路面坑槽病害进行维修,计划工期8个月,后因多方原因延迟2个月。为确保隧道安全施工,施工期间采取断行措施,绕行线路见《河南日报》公告。 第三次时间为2015年10月至2017年6月:该期工程为国道311栾川县蒿坪至界岭段改扩建工程,是根据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同意省道327线杞县西关至开封市城区段改造工程等41个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豫发改基础函[2013]239号)文件精神,国道311徐西线栾川县蒿坪至界岭段5.314公路道路改建工程被列入修建项目。建设单位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具体由栾川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实施,目前开始全面动工,为确保安全施工,施工期间仍采取断行措施,时间从2016年10月25日至2017年6月24日,绕行路线为:1、栾川至西峡:栾川(伊卢线)-卢氏(209国道)-卢氏五里川镇(高兰线)-西峡双龙镇(311国道)-西峡;2、西峡至栾川:西峡(311国道)-西峡双龙镇(高兰线)-卢氏五里川镇(209国道)-栾川。(见2016年10月23日《河南日报》公告)。 上述三项工程施工单位均按照有关规定到县、市、省相关单位办理完善批复手续,并在要求的各级媒体上发布相关《公 告》。

【网民留言】

你好领导,我是新乡市卫滨区居民,最近小偷不到十天的时间偷走了我们家俩台电动三轮,有监控录像给警方利案,案子迟迟没破,而且我们卫滨区经常是丢电车丢电瓶,我们这圈治安管理实在太差。忘领导重视,我们最清晰的录像警察都抓不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由于留言要素不全,没有注明具体地址,故无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您有问题需要反映,可以继续完善留言内容,以利于有针对性地推动问题的解决。

【网民留言】

领导你好:我们是内黄县交通局交通执法所15名人事代理人员,按照交通厅交通执法改革于2016年2月份由内黄县公路局去交通局报到(共15人),可是至今(2016.11.15)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整天靠借钱过日子,中间的心酸望领导可以体谅(三十而立之年,我们拿什么去撑起自己的家庭),在此中间我们也找过交通执法所的领导,得到的回音就是拖延,马上就要2017年了……只希望能把我们的工资解决了!在此也恳请河南省纪委巡视组来内黄县交通局巡视一下,为什么不给我们发工资,再有困难,做为交通局领导也应该像县政府积极协调啊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我局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到内黄县交通运输执法所调查落实情况,经调查:交通运输执法所拖欠15名人事代理工资情况属实,该单位负责人张凤安回复书面材料,答复近期县财政拨款到位后将足额发放。我局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要求内黄县交通运输执法所整改,并进一步督促该单位尽快将工资发放到位。

【网民留言】

天气这么冷,今天零下五度,林州大唐热电停暖了,林州再次停暖,市民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我市冬季集中供暖的热源是由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提供的,由于大唐电厂的热电联产机组11月20日出现故障,导致我市集中供暖水温普遍降低,经电厂紧急抢修,已于11月23日供暖恢复正常。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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