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长沙考研辅导 >  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重要通知

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重要通知

时间:2022-06-20 07:29:07 阅读: 作者:gong2022




四、严格制定并执行考核实施细则

主考学校应按照《吉林省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实施细则》,参照现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并依据本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细则。各主考学校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按照实施细则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确保考试客观、公平、公正。在考核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派巡视员到考试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五、上报考生考核成绩

各主考学校须在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成绩上报工作。各主考学校要认真核对上报考生考核成绩,确保无漏报、错报。考生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负责解释,我院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

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

六、违规考生处理

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如有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纪违法的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要求

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全国统一研究生考试,参照吉林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吉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吉防明电﹝2022﹞41号)及《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通知》(吉防办明电(2021)207号),要求做好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请考生严格执行属地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6月13日

END

排行榜
Copyright 2020 © 长沙考研辅导班价格_考研机构实力排名最新 - 长沙考研 网站地图|京ICP备18012533号-108